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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台南市代理議長郭信良被控利用官田鋼鐵鍍鋅廠遭民眾抗議,主動找業者表示可協助環評過關,索賄1200萬元,官田付出700萬前金後,因環評仍無法通過,弊案才爆發。台南地院經過一年八個月審理,今天一審宣判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
一審法官認為,郭信良確實向官田鋼鐵榮譽董事長陳協同索取700萬元,但是以疏通群眾及議員對於官田鋼鐵公司擴廠的抗議行為,所收取的活動費,雖然郭信良事後並無法阻止群眾及議員的抗爭行動,但不能因此認為被告郭信良從一開始就存有詐騙犯意。郭信良既然沒有構成利用職務上詐取財物犯行,被告郭仲進也不是共犯。

南檢起訴書指出,台南市代理議長郭信良(51歲)與助理郭仲進(66歲),2011年8月間,跟官田鋼鐵榮譽董事長陳協同餐敘時,表示如果官田生產的廢渣給他處理,環評就能通過。郭信良向陳舉例,「永揚」廢棄物掩埋場雖然取得環評執照,卻遭市府撤照是「弄錯邊找錯人」。

2012年4月間,陳協同再邀郭信良到辦公室會談,郭表明會讓環評案通過,要求官田先撤件,重審時會幫忙處理市議員及自救會的成員,並疏通環保局。雙方同意支付1200萬元給郭,但陸續交付700萬前金後,環評案卻未過,兩人終止支付餘款。

郭信良為避免犯行遭司法機關偵辦,每次取款都交付同額的人頭支票,並在支票上背書,佯作雙方是借貸關係。不過檢調掌握郭與友人到官田鋼鐵取款畫面與對話,檢方仍依違反《貪污治罪條例》提起公訴。

蘋果日報(辛啟松/台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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