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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率先引發國內黑心油風暴的強冠公司販售劣質豬油案,一審屏東地院依詐欺及違反《食安法》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、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,賣餿油給強冠的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、施閔毓也分別被判刑12年、8年,葉文祥等人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認定葉文祥犯285罪,今加重改判他22年徒刑,但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,戴啟川則改判刑18年,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,另科強冠罰金1億2千萬元,並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;郭烈成、施閔毓則維持原判。仍可上訴。

此案是屏東檢方於2013年底接獲檢舉,經數月跟監蒐證,查獲郭烈成與員工施閔毓黑心煉製收集來的餿水油、動物屍油及皮革料油等,賣給強冠製作「全統香豬油」等產品販售。一審認定強冠公司董座葉文祥、總經理戴啟川明知郭烈成油品在碘價、脂肪酸等都未達標準,仍以「特許採購」方式向郭進油,轉製劣質豬油後銷售全台,毒害全民。

另外,郭烈成的上游進威公司則是購進工業豬皮革油和下腳料後,再煉製販售給郭烈成,進威負責人蘇清煌和郭春葉夫婦等人一審被依違反《廢棄物清理法》各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及2年徒刑,均獲緩刑。

轉載20160825蘋果日報 王吟芳/高雄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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