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指出,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被認定不適任法官職務,建議免職,轉任其他職務,評鑑不適任的原因,主因是開庭態度不佳、情緒管理有問題;對此,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今表示,他以為自己是包青天,只差沒給他驚堂木而已,呼籲司法院應予以停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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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(圖)

高榮志今表示,司改會陸續接獲不少當事人及法官的申訴,介入觀察後才發現曾雨明素行不良,尤其以開庭態度差出名,據說他在1樓開庭,2樓就聽得到他在罵人,司改會曾派人去觀察他開庭,他還毫不避諱,以為自己是包青天,只差沒有驚堂木而已。

高榮志說,由此可知,曾雨明已不適任法官,首先要肯定法評會的決議;第二,司法院應該予以停職,否則法評會都已做出決議,他每待在法庭上一天,對司法的形象都是傷害;第三,桃園地院歷任院長為何沒處理,也應追究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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